【天眼问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下属事业单位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招聘实施方案

依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做好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6〕16号)文件精神,并综合考虑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下属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与人才队伍构建需求,计划借助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平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遵循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根本原则。

(二)秉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准则。

(三)贯彻按需设岗、按岗引才、人岗匹配、人事相宜的方针。

(四)恪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理念。

二、招聘目标及数量

结合工作实际,我厅下属事业单位拟通过本届人才博览会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急需紧缺人才5名。详细的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请参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下属事业单位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申请者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自觉遵守纪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专业基础扎实,了解相关政策和行业动态,具备胜任所申请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满足应聘岗位的身体条件要求。

(五)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原则上应在50周岁以下(即1975年4月17日之后出生);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原则上应在45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17日之后出生)。

(六)满足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处于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贵州省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此前已通过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若在省内流动,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招聘流程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同步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8日。

(二)报名申请

报名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截止。本届人才博览会高层次人才岗位若未招满,将转为全年常态化招聘,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全年接受报名。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向招聘单位投递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若应聘者故意隐瞒重要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核实,在招聘过程中将立即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若已被聘用,将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重要提示:

1、应聘者填报的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信息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带有括号或其他说明,也须如实填写。

2、对于留学归国人员、高校自设学科毕业生等,若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但不在参考目录内,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的相近度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若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其所属一级学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也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此条款的应聘者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并捺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

在资格复审阶段,应聘者本人需如实提供用于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招聘单位将依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论证。若未能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责任由应聘者自负。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论证结果不符合本条款要求,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依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组织实施,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9日18时。招聘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及时审核,原则上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者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违纪违规、材料不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将立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的资格。

(四)招聘评审

评审工作由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评审参加者。各岗位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评审方式将在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另行公布。

1、线上初步评审

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0人的,将进行线上初评;报名人数少于10人的岗位,则不进行线上初评,直接进入后续环节。

开展线上初评的岗位,将根据初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单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下考核的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下一环节)。线上初评满分为100分。

初评成绩未达到70分或未参加线上初评者,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未开展线上初评的岗位,将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确定进入线下考核的人员。

若考生自愿放弃参加线上初评,需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线上初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核方式,由考生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线下考核,空缺岗位将进行递补。

3、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主要评估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贵州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岗位,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贵州省油气勘查开发工程研究院的地质工程科研岗位,贵州省第一测绘院(贵州省北斗导航位置服务中心)的网络管理工作岗位,以及贵州省地质博物馆(贵州省地质资料馆)的实物地质资料综合管理岗位、设施设备管理岗位、大数据技术与工程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线下考核满分为100分(涉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与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后相加,即为线下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未达到70分者(若涉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需达到70分及以上)或未参加线下考核者,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各招聘岗位将分别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线下考核结果、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经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后,将在其官网进行公示。

若应聘者自愿放弃参加线下考核,需提交书面放弃说明。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线下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由线上初评成绩与线下考核成绩相加构成,其中线上初评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线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线上初评、线下考核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末位并列,则比较线上初评与线下考核折算后的实际成绩之和;若仍并列,则线下考核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线下考核结束后立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单位将对其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将进一步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经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省外以及省内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当年度毕业生;

3、非2026届应届的大中专及以上在读学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

11、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资格审查、评审、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名单将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查实存在严重影响聘用的问题,将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关系。

五、相关说明

(一)本次省自然资源厅下属事业单位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招聘工作,在厅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并成立专门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落实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与公平。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未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在招聘评审结束后至拟聘人员备案前,若出现岗位空缺,经厅党委研究后,可根据评审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最多2次递补。

(五)联系方式

贵州省不动产登记中心:0851-86834199

贵州省第一测绘院:0851-83605330

贵州省地质博物馆:0851-82752578

贵州省油气勘查开发工程研究院:0851-86709003

监督电话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机关纪委:0851-86826203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0851-86861983

贵州省不动产登记中心:0851-86829299

贵州省第一测绘院:0851-83635360

贵州省地质博物馆:0851-85819178

贵州省油气勘查开发工程研究院:0851-8665377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公告由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4月17日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鸣丹 整理

编辑 涂涌

二审 李劼

三审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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